登報紙廣告-刊登民事裁定|支票遺失公示催告|報紙海外版|登限定繼承|社團法人變更登記|民法夫妻財產制等登報公告。
登報紙廣告嘉義地方法院公告嘉義地方法院法拍公告,公示催告範例(股票遺失公示催告、支票遺失處理),夫妻財產分開制、法人設立登記聲請,法院民事裁定如(限定繼承、股票遺失、支票遺失、民事判決、死亡事件公告),公示送達全國版範例及國外公告(請求離婚事件、不履行同居義務、存證信函送達)及公聽會公告、祭祀公業公告、上市股東會議公告、提存所公告、清算債權人公告、籌備會公告及各類遺失作廢刊登廣告。
刊登嘉義地方法院公告登報服務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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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真專線:(02)2263-35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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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失止付公示催告登報注意事項
刊登法院公示催告~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五十二條
第一項公示催告之公告,應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,並登載於公報、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。
第二項前項登載公報、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期或期間,由法院定之。
第三項聲請人未依前項規定登報者,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。
動產/不動產拍賣公告登報注意事項及辦法、流程!
法院拍賣公告流程、辦法及注意事項!
地方法院拍賣公告刊登流程、注意事項及辦法!
1、拍賣公告內容如有錯誤請通知法院更正。
2、債權人在拍賣日期前如未按時刊登即強制執行法第28條之1第1款規定駁回強制執行聲請。
3、依據強制執行法第81條規定:「拍賣不動產,應由執行法院先期公告。」
A、揭示於執行法院及不動產所在地。
B、其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。
C、公開發行報紙刊登(債權人先墊費並刊登於公開發行之縣、市版新聞紙)。
D、法院法拍屋網站(法院自行拍賣之案件),或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網站(法院委託該公司拍賣案件)。
4、依據強制執行法第81條:刊登以投標、拍賣、法拍屋公告、抵押、強制執行事件公告,拍賣債務人公告所有不動產有關事項須按格式表格刊登。
A、請債權人持公告正本(可自行影印留存)申請刊登新聞紙,並應確實校對。
B、如排印錯誤應即刊登更正,但如將房、地段、號、面積、應有部分、建號、投標日時,登錯縱更正亦為無效。
C、如距離十四天以上應將全文重登,並於開標5日前檢附所刊登新聞紙及收費單一併送法院。
5、拍賣流程:債權人聲請執行→法院收狀→民事執行處分案→函地政查封登記→執行處法官排定日期→書記官執達員執行查封→鑑價→債權債務及相關人詢價→公告及登報定期拍賣→第1次拍賣→第2次拍賣→第三次拍賣→公告承買3個月→減價特別程序拍賣(第4次拍賣)→拍定或承受→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及函地政塗銷登記→拍定人聲請點交→命債務人自動履行→書記官現場履勘→強制執行點交→執行完畢。
地方法院民事裁定注意事項
公告種類繁多,刊登前要詢問檢察官或書記官,法院公告內容要刊登在甚麼版面。
刊公告內容有一定的時間期限,所以要相當注意,錯過刊登送件時間,案件又要重新辦理。
有關刊事宜,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。
聲請人務必先行核對附表及姓名等,確認無誤後,將全文刊登新聞紙1日(請勿剪開)。除附記免登載外,其餘應全部登載。
公示送達登報注意事項
公告種類繁多,請務必將所收到公告依規定刊登指定的版面,並將報紙ㄧ大張,註明股別及案號寄回或親送法院。
刊登法院公告民事裁定有關刊登事宜,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。
刊公告內容有一定的時間期限,所以要相當注意,錯過刊登送件時間,案件又要重新辦理。
請先校對,校對無誤後應連同附表於主文所示時間內,登載新聞紙(全版保存,請勿剪開)。
上內容為本社整理,實際仍須依各地方法院規定為準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地址:600嘉義市林森東路282號 電話:(05)278-3671
嘉義簡易庭地址:60081嘉義市文化路三○八之一號 電話:(05)277-4460簡易庭事務分配區域:嘉義市、嘉義縣民雄鄉、大林鎮、溪口鄉、新港鄉、竹崎鄉、梅山鄉、阿里鄉、水上鄉、中埔鄉、番路鄉、大埔鄉
朴子簡易庭地址:61363嘉義縣朴子市朴三路二號 電話:(05)362-3527簡易庭事務分配區域:嘉義縣朴子鎮、東石鄉、六腳鄉、義竹鄉、布袋鎮、太保市、鹿草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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